發布日期:2022-07-16 點擊率:126
2022年7月11日16時12分,甘肅省平涼市發生施工挖斷天然氣主管道事故,造成約13600立方燃氣泄漏、約9000戶居民停氣。類似事故在各地時有發生,落實動土作業施工安全時刻不能放松。昌暉儀表在本文分享動土作業過程管控和動土作業安全措施,意在讓大家警鐘長鳴,時時關注施工安全。
動土作業過程管控
1、作業前,應檢查工器具性能和現場環境條件,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施工單位應在作業前按照施工方案,逐條落實風險防控措施,做好排水工作,嚴格地面水滲入作業層面造成塌方。
3、作業前,施工單位應了解地下隱蔽設施的分布情況,避免損壞地下隱蔽設施,應使用適當工具人工挖掘,避免損壞地下隱蔽設施。如暴露出電纜、管線以及不能辨認的物品時,不盲目處理,應立即停止作業,妥善加以保護,報告動土審批單位,經采取保護措施后方可繼續作業。
4、在道路上(含居民區)及危險區域內施工,施工現場應設圍欄、白班和警告標志,夜間應設警示燈。在地下通道施工或進行頂管作業影響地上安全,或地面活動影響地下施工安全時,應設圍欄、警示牌、警示燈。
5、機械開挖時,應避開構筑物、管線、電纜等,在距管道、電纜邊1m范圍內應采用人工開挖;在距直埋管線2m范圍內應采用人工開挖,避免對管線或電纜造成影響。
6、在溝(槽、坑)下作業應按規定坡度順序進行,使用機械挖掘時,人員不應進入機械旋轉半徑內;深度大于2m時,應設置人員上下的梯子等,保證人員快速進出;兩人以上同時挖土時應相距2m以上,防止工具傷人。
7、動土作業區域周圍發現異常時,作業人員應立即車里作業現場。
8、在生產裝置區、罐區等危險場所動土時,監護人員應與所在區域的生產人員建立聯系,當生產裝置區、罐區等場所排放有害物質前,應通知現場所有人員撤離現場。
9、在生產裝置區、罐區等危險場所動土時,遇有埋設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質管線、窨井等可能引起燃燒、爆炸、中毒、窒息危險,且挖掘深度超過1.2m時,應執行受限空間作業相關規定。
10、動土開挖時,應防止臨近建(構)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變形,必要時采取防護措施,加強觀測,防止位移和沉降。
11、在消防主干道上的動土作業,必須分步施工,確保消防車順利通行。如影響消防通道,必須向上級主管部門與消防主管部門報告。施工單位應根據需要在斷路的路口和相關道路上設置交通警示標志,在作業區附件設置路欄、道路作業警示燈、導向標等交通警示設施。
12、動土作業結束后,應及時回填土石,回復地面設施及交通。
動土作業注意事項
1、不應再土壁上挖洞攀登。
2、不應在坑、槽、井、溝上端邊沿站立、行走。
3、在坑、槽、井、溝上端邊緣安放機械、鋪設軌道及通行車輛時,應保持適當距離,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確保安全。
在拆除固壁支撐時,應從下而上進行;更換支撐時,應先裝新的,后拆舊的。
5、不應在坑、槽、井、溝內休息。
6、挖掘土方應自上而下逐層挖掘,嚴禁采用挖空底腳和挖洞的方法進行挖掘。使用的材料、挖出的泥土應堆放在距坑、槽、井、溝邊沿至少1m處,堆土高度不得大于1.5m。挖出的泥土不應堵塞下水道和窨井;在動土開挖過程中應采取防止滑坡和塌方措施。
7、應視土壤性質、濕度和挖掘深度設置安全邊坡或固壁支撐;作業過程中應對坑、槽、井、溝邊坡或固壁支撐架隨時檢查,特別是雨雪后和解凍時期,如發現邊坡有裂縫、松疏或支撐有折斷、走位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相應措施。
8、在施工過程中出現下列情形,應及時報告基層單位,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繼續進行作業:
①需要占用規劃批準范圍以外場地。
②可能損壞道路、管線、電力、郵電通信等公共設施。
③需要臨時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
④需要進行爆破的。
9、在動土開挖過程中,出現滑坡、塌方或其他險情時,應采取以下措施:
①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作業人員。
②設置警告牌,夜間設警示燈,劃出警戒區,安排警戒人員日夜值勤。
③通知設計、工程建設和安全等有關部門,及時對險情進行處理。
10、在夜間或雨、雪、霧天進行動土作業需斷路時,設置的道路作業警示燈應滿足以下要求:
①設置高度應離地面1.5m,不低于1.0m,并應反映作業區域的輪廓。
②應能發出至少150m以外清晰可見的連續、閃爍或旋轉的紅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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