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4-26 點擊率:57
一旦固定防護罩被拆除,機械指令(MRL)2006/42/EC要求固定系統保持連接在防護裝置或機器上。
但是,還應考慮根據機構資料附件I的“一般原則”。這些表明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規定的義務僅適用于在預期條件下或在可預見的異常情況下使用機器時存在相應的危險的情況。因此,在沒有相應危險的情況下,可以使用“正常”固定系統。這應在風險評估中明確規定。
保留的緊固件不能由說明書中的準則或安全護板本身上的標記代替。
保留的緊固件的要求在DIN EN 953:2009(第7.2條)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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